服务支持
北京沃特瑞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一贯遵从“质量第一,用户至上“的经营方针,认为本公司对所售出之各种仪器设备内在质量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保证义务,为了更进一步增强客户的信任,保护本公司经销之仪器设备用户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条例:
........由本公司售出之所有仪器设备(包括电子天平,化学分析仪器,药物分析仪器,粘度测量仪器,光学分析仪器,理化检验分析仪器,电脑等)一律由本公司负责保修一年。
........保修开始日期为:分析仪器为安装调试完成日算起。电子天平除另有约定外,从开具正式发票(收据)日算起。
........保修范围:仪器缺少必要之部(配)件;仪器外观原始性破损;仪器的主要技术性能指标达不到厂方提供之技术参数要求;仪器缺少正式说明书标明之某项功能;其它双方经协商认可需要修正的缺陷。
........保修方法:使用一方在仪器安装或使用过程中发现仪器存在上述缺陷,应及时在30天内通知本公司,并提供有关证据(如检验部门出具之品质检定报告,仪器使用情况原始记录等), 并将仪器运回本公司(成套设备视路程远近及仪器故障性质决定是否运回),本部保证在收到仪器15天内作出修复返运更换(若仪器外观破坏将不予更换),退货款或延期处理的明确答复,仪器运费原则上双方各付各自发货运费。
........不能发运而又急需修复的用户,在需要我方派人前往维修时,我部要求用户承担往返交通费用的一半。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在保修之列:1)仪器遭人为破坏如跌落,开拆,使用条件不符合仪器技术规范之要求如电压过高导至仪器烧损,未按正确使用方法使用或将仪器用于非常规用途导至损坏等。2)按照有关条例应由第三者承担责任者(如投保运输途中受损)。3)按常规属仪器易损件,消耗性部件,材料等的合理磨损。仪器保修期满,本公司将继续承担保障所售出仪器正常使用之责任。需维修时将按规定收取一定的必要费用。若我公司在执行上述保修条例方面损害了用户的正当权益,用户可以向当地或北京市消费者协会投诉。
........维修以及技术服务咨询请联络:010-62985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