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及《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有关规定,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提出申请,请求认定“TAIHO”注册商标为驰名商标。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经过严格审查,依法认定该商标为驰名商标。
“TAIHO”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标志着泰禾光电在党的十九大精神鼓舞下步入了一个崭新的征程。我们将以此次授牌为契机,再接再厉,坚持品牌第一、信誉第一、质量第一、服务第一,不断为客户提供安全、放心、智能化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