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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通化市欲投资3亿元建立碳纤维材料加工园区

中国国际复合材料展览会 2020/1/21 10:32:25 点击 4506 次

导读 1月18日,吉林省商务厅发布公告称,吉林省通化市欲建立碳纤维材料加工园区。

中国粉体网讯  1月18日,吉林省商务厅发布公告称,吉林省通化市欲建立碳纤维材料加工园区。


根据项目规划,该园区商业建筑面积4.38万平方米,工业建筑面积11.79万平方米。主要包括大型综合商务区、碳纤维产品交易平台、碳纤维产品展示平台、碳纤维产品信息发布平台、碳纤维产业发展研究平台等五大功能区。


项目总投资3亿元。总投资包括建设投资2.4亿元,流动资金6000万元。不考虑地产性收入,预计年综合营业收入达到1.23亿元,项目实现年利润3000万元。投资回收期3.3年(税后,含建设期1年),投资利润率25%。


园区将给予入驻企业一系列税收、土地等方面的奖励政策:


1)新办固定资产投资或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的生产型、经营型、科技型(不含房地产开发,下同)企业,投资1000万元以上兴办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益项目,自企业纳税年度起,前2年缴纳企业所得税市本级留成部分、后3年缴纳企业所得税市本级留成部分的50%,由同级财政专项投入原企业;


2)新办固定资产投资或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上的生产型、经营型、科技型企业征用土地,按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或土地租金。企业投产后,前2年缴纳的各税市本级留成部分,由同级财政专项投入原企业,投入总额不超过土地出让金或土地租金市本级留成部分。


3)固定资产投资或注册资本2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投产后,土地出让金市本级留成部分予以部分返还;投资购买国有、集体企业继续从事生产经营的,免征契税;


4)投资额在5000万元至3亿元(不含3亿元)的项目,行政事业收费减半收取;


5)3亿元以上的,免收行政事业费;


6)以高新技术成果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兴办合资、合作企业的,其所占注册资本总额比例只要不超过70%,工商机关准予注册;对投资规模大、拉动作用强的重点项目,实行“一企一策”,给予更多优惠政策。


(中国粉体网编辑整理/墨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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